陈嘉庚精神奖 简章

1. 名称
陈嘉庚精神奖

2. 主办单位
马来西亚陈嘉庚基金

3. 宗旨
3.1 纪念陈嘉庚先生,继承陈嘉庚先生在文化教育、国家社会、企业发展、公益慈善等领域开创的事业,发扬陈嘉庚先生倾资兴学、诚毅致公、奋力开拓、重视提携新秀的精神。
3.2 表扬对国家社会有实质贡献,在推动政经文教发展方面有杰出表现,并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热心慈善的公民或公民企业(包括个人或团体)。
3.3 鼓励个人或团体无私奉献,参与国家、社会、文化、教育的公共建设事业,为社会塑造正面价值观、凝聚良好社会风气。

4. 核心精神
4.1 兴学办教,提升素质
4.2 爱国爱民,饮水思源
4.3 科研兴邦,开拓创新
4.4 诚毅经营,服务社会
4.5 面向海洋,走向世界

5. 被提名者资格
5.1 举凡具备并落实陈嘉庚核心精神的人士/机构皆有资格被提名。
5.2 被提名者必须是对国家社会的政经文教有卓越贡献的健在或逝世不超过五年者。
5.3 被提名者必须具备诚毅与正义的道德价值观,从事正面的事业与观念推广,具有牵动人心的奋斗历程及成就。
5.4 被提名者受奖范畴,涵盖其中一项或多项,必须持续并长期奉献于:
        5.4.1 教育与文化建设
        5.4.2 社会服务
        5.4.3 学术贡献

6. 提名办法
6.1 个人或团体皆可被提名,惟提名者(推荐者)与被提名者不得有直系亲属关系。
6.2 马来西亚陈嘉庚基金现任董事、职员、当届陈嘉庚精神奖评委及其直系亲属皆不得接受提名。
6.3 提名者必须填妥本基金所提供的提名表格,连同被提名者的相关资料于截止日期之前交至马来西亚陈嘉庚基金行政处“陈嘉庚精神奖评选委员会”。
6.4 提名表格须填写的内容与附件:被提名者的实名资料、简历、推荐理由、企业或组织相关文件、相关新闻报道、照片或影片等,所提供的资料越详尽则越有助于评选工作。

7. 评选委员会
7.1 “陈嘉庚精神奖评选委员会”由马来西亚陈嘉庚基金董事部委任。
7.2 委员会由不同领域的专业人士组成。
7.3 委员会负责审核与评选工作,其决定将是最终决定,一切申诉将不受理。

8. 奖励办法
8.1 陈嘉庚精神奖每次颁发不超过三个名额。
8.2 受奖个人或团体,将获得特制“陈嘉庚精神奖” 雕塑一座、奖状一张。
8.3 陈嘉庚基金将给受奖人制作短片以宣扬其事迹。

9. 提名与截止日期
9.1 本届陈嘉庚精神奖从 2023 年 5 月 1 日起接受提名,至 7 月 1 日截止。

10. 颁奖典礼
10.1 受奖人名单及颁奖典礼将通过新闻发布会公布。

11. 索取与提交表格处
11.1 下载提名表格,请浏览马来西亚陈嘉庚基金官网:https://mytkkf.com.my/cn/
11.2 提名表格提交至:
陈嘉庚精神奖评选委员会
马来西亚陈嘉庚基金 Tan Kah Kee Foundation
No. 1, 2nd Floor, Jalan Maharajalela, 50150 Kuala Lumpur, Malaysia.
Tel:+603 2276 4445 Fax:+603 2276 4448
Email:mytkkfoundation@gmail.com

12. 其他
12.1 陈嘉庚精神奖简章细则如有未尽善之处,主办当局有权随时增删之。